Posted in October 30th, 2006
霍英東逝世,有一種很奇妙的感覺,我想起了祖父。
新聞說,霍英東於五十年代韓戰禁運期間,冒險偷運物資回中國大陸,賺到第一桶金,簡言之,就是「走私」,現在媒體當然不敢用這兩個字,這段事蹟,媒體只能說成:更顯霍英東的勇敢及愛國情操。
我對 「走私」沒有反感,我只想到,霍英東由此發跡,卻與祖父的生命背道而馳。
祖父四十年代在澳門,從事買賣石油生意,當時中國幾乎不怎麼產原油,全部皆進口,祖父把外國石油運回大陸,他應該也算是個小買辦,年輕時在殖民地會所當服務員,開始認識一些生意人,一些幫外國洋行做生意的買辦,接著開始做自己的生意,晚年的他跟我說,他認識何鴻燊,叫他「鬼仔」,還說他拿了他的貨,沒有付賬。
韓戰爆發,石油無法循正途運回中國,祖父的大量存貨賣不出去,損失慘重,他沒有膽量(還是不屑?我不得而知)走私;霍英東賺了第一桶金後從事地產,據說單位分層出售是他的傑作,我祖父一生人卻沒有買過一幢房子,一家人也是租屋住,他認為,有錢應該去投資做生意,而不是置業,作為生意人,他的確沒有眼光。
霍英東白手興家,從此成為愛國商人,我祖父由五十年代初開始,一直潦倒,後來還進了何鴻燊的娛樂公司做事,心情如何,可想而知,他有四個兒子一個女兒,但晚年並不算快樂,九十年代一開始便逝世了。
祖父的失敗,霍英東的成功,皆成過去,我偶爾想,祖父如果成功,這個世界會否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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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in October 20th, 2006
這個學期教書,又再跟學生看米德的人類學著作。
1925年,米德(Margaret Mead)成為美國史上第一位獨身一人前往非西方地區進行田野考察的女性人類學家,以前的女性多陪伴作為人類學家的丈夫一同出外,米德這次九個月的旅程,成就了名著《薩摩亞的成年》(The Coming of Age in Samoa)。
她跟南太平洋小島薩摩亞上的小女孩很投契,她發現,未成年的女孩多有同性戀活動及性行為,成年者或快要成年者,亦有可能同時有同性及異性性行為,然而,奉行異性戀家庭制度的家長,並沒有阻止她們,也不會成為問題,根據米德所說,「性」對她們來說,只是一種遊戲,不管她們後來會否終止同性性行為,她們也會成長,變成大人,結婚生子。
人家把小孩子的性視為遊戲,我們的社會卻相反,小孩遊戲視作真實行為,還加鹽加醋。
蔣雯麗的所謂「亂倫廣告」,引起非議,實屬無謂,薩摩亞人*的包容兼幽默感,對比起中國當代社會的神經過敏,「媽媽,長大了我要娶你作老婆!」份屬童言,童言無忌,聽者有心,如果廣告中有亂倫或所謂戀母弒父的伊狄帕斯情結,那不在這位小孩,也不在創作人,而在覺得反感的觀眾身上,他們祟拜或認同的父權受到威脅,打從心底裡恐懼--「我長大了,爸爸就會老」。
恐懼,化成了堂而皇之的亂倫禁忌,作思想審查,媒體監控。
米德認為,我們過份關注兒童及青少年的性,導致成長成為一場充滿危機與困惱的過程,而不是輕鬆有秩序,那絕不是社會的福。
*1983年,一位紐西蘭人類學家Derek Freeman,他以自己的田野考察為基礎,特別是訪問米德當年的受訪者,撰寫了一部人類學著作,指出薩摩亞女孩的性並不是她筆下那麼自由開放,不過,Freeman的看法,也遭人質疑,因為,事隔幾十年,受訪者已成為祖母,不少更為基督徒,當年究竟如何,實難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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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in October 1st, 2006
這時才寫第二篇文章回應台灣倒扁,有點遲,卻也更合時,因為看了趙剛與陳光興等人的文章。
「人民」總是好的,施明德在台上說,台灣人在寫歷史,台下的趙剛說是新公民運動,陳光興歡呼人民運動,重視差異多元,不被政黨收編的運動。
人民力量的意象以及口號,民粹主義的激情,在二十世紀裡,深植在所有反對運動,所有革命行動,甚至連反動保守運動也不例外,任何政治實踐無法不去捕捉,但是,卻又幾乎是左派永遠捕捉不了的力量,理論與實踐越走越遠,越走越亂,正如左翼要去認識及批判法西斯運動,最後卻改造了自己,種出了戰後各種後來被稱為「文化左派」的根苖。
我無法亦不想反對為「人民」歡呼,可是,我卻沒有樂觀情緒;看著電視轉播台灣的新聞,腦海出現兩件事。
1991年,我被學校派去聯合報實習,那年六月及七月的台北好像都在下雨;一天,也是下雨天,忘記了是甚麼原因,碰上了原住民示威,同行的聯合報記者大概覺得沒甚麼搞頭,也懶得採訪,中途走了,我卻留下來;隊伍大概有二至三百人,顏色有原住民衣服的紅,也有民進黨的綠,隊伍中,有幾輛後來連香港也流行起來的遊行小貨車,插上綠色的民進黨旗幟,指揮的人站在車上,面向群眾大聲用米高峰講話;我之前大概了解台灣原住民的狀況,但也算不上很認識很認同,只帶著獵奇心態,冒著大雨,走在隊伍中,看個究竟。
隊伍不算整齊,當然也不會有今天的糾察,原住民走在台北鬧市中,予人謙卑沒有半點花巧的感覺,但他們眼裡卻又有一種說不出的決心;在某個靠近台北車站的路口,隊伍被警察攔截了,警察舉牌說是非法遊行集會,要求人群散去,指揮二話不說,高喊:衝!大家便向前踏步,衝破了防線,警察不堪一擊,但更令我驚訝的是,群眾的行動是如此自然,街頭根本就是屬於他們的。
大夥兒坐在忠孝西路上,一起向某幢大樓的「蒙藏委員會」喊口號,我也忘了自己是實習學生,也跟著坐在馬路上,原本頗為沉默的群眾,開始唱歌跳舞好幾小時,最後,有一群人終於跑進「蒙藏委員會」,把那個招牌砸爛了。
後來聽說,那大概是台灣解嚴後社會運動高潮的尾聲了,九零年的五月野百合與九一年的五二零大遊行,我也沒有遇上,這種人民運動的餘溫給我的感覺,與後來在台灣參與的示威遊行很不同,更跟現在電視看到的紅軍很不一樣,看著據說是台北中產階級的抗議嘉年華,令我又想到一件香港的事。
香港2003年的七一遊行,九十年代積累及沉澱了的遊行示威文化:理性和平守秩序冷靜,發揮至極點,超過五十萬人上街,人人說是人民的力量,上街的人遠遠超越了糾察可以控制的範圍,但是,原來由支聯會及民主派打造的理性請願,已內化成人民的身體及意識,我還記得,人群拼命擠進已水洩不通的維園,為了是讓警察數人頭,我身旁的中年女士說:不行啊!不進去只中途插隊,警察不算在內呀!
這一年遊行隊伍還有點創意,也許是沙士與失業,人人手帶著自製的標語,拖男帶女,就像倒扁紅衣人一樣,有小孩子,有學生,有老人家,有一家大小,許多平生第一次上街的人(也可能是最後一次),喊著各種口號,走著走著;事後,特區政府董建華大概是第一個感到頭疼的人,至於第二位可能是社會運動組織的朋友,五十萬人上街了,該怎麼辦,不少人並不樂觀,人們不是運動組織動員出來的,運動中人只感到迷茫。
你可以不喜歡像公民黨等的人在七一後乘機而起,你可以為施明德說運動過後不組黨而拍掌,但正如陳光興所說,這種「人民性」,仍然最後迫使社會運動團體思考未來運動的可能,而我會加上一句,這種溫柔敦厚突然冒現的人民,當然是能動力量,但也是各種權力規訓的新產物;香港七一遊行後誕生的民間人權陣線,從其經驗看來,這種「人民」,並不是簡單的社會運動新力軍,除了每年辦一次大遊行外,與社會運動的關係是甚麼,三年多了,沒有答案。
簡單一點說,那位願意付一百元支持倒扁的小市民,他會再花一百元支持一位像施明德一樣的政治人物?還是會花一百元或更多支持勞工運動?問題不是倒扁或七一的甚麼「缺失」,而是我們的理論、組織與實踐的「缺失」。
不管七一還是倒扁,儘管內涵與背景不一,但基進運動同樣是碰上一些新的問題,而不是找到了甚麼答案。
(「倒扁運動的思前想後」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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