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電台為何不可能?
AM 電台可能, 「民間電台」倡議的FM 社區電台卻不可能,為什麼呢?
裁判官游德康的看法很簡要準確,說出了香港的電台發牌制度問題:廣管局成員全由特首委任,而特首與行政會議成員又可行使酌情權,擁有無限制權力,換言之,是政治問題。
正如我說過,當年商台及新城得以成立,大概與親政府的大家族有關。不過,讓我們暫時撇除政治猜測,想一想,政府如何為香港的三個FM 電台佈局?
三個電台,共十個頻道,不過,佔用的不是十個FM 無線頻道,而是五十六個!為什麼?要覆蓋全港,需要好幾個發射站,就以商業一台為例,便需要七個,而每一個佔用的頻道又要有少許區隔,由FM88.1到FM89.5。加上鄰近(澳門、珠海及深圳)發射過來的信號,全港範圍內有差不多七十二個FM 頻道。
如果你要增加全港廣播,可能真的有點困難,因為,你可能又要設七個功率強大的發射站,佔用一段頗闊的頻寬。政府的廣播牌照政策,製造了一個印象,香港的頻道太多,要搞一個電台,需要佔用許多無線頻道。
但許多人沒搞清楚, 「民間電台」是功率低的小型電台,覆蓋特定的社區,它並不是要成立全港性廣播電台。以南韓社區電台作參考,發射只及五公里半徑範圍,約八十平方公里,大概比屯門小一點,這樣的社區,根本不會有七十二個無線頻道並存,所以,絕對有頻道可用, 不會造成干擾。而且成本低(大大低於大班的一億多元資本),管理上也簡單。
政府的廣播政策把電台等同於全港性廣播,排除了聯合國多年鼓吹的社區電台的可能,這可能是更深層的政治問題。
2008-03-07 《明報》 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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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March 10th, 2008 under 媒體, 政治, 文化,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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