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翔與尼克遜
幾星期前,黎佩芬叫我寫程翔,因為事忙,我推辭了。其實,我還有點東西想寫。
程翔保持緘默,對內情不說,能寫的的確不多。不過,倒是他的緘默,讓我想到更多。
程說,假釋期間,不能亂說亂動。我倒是很好奇,國內的假釋條例在一國兩制下的香港如何執行?公安也好,國安也好,也不至於大膽到越界執法。我猜,程翔基於更多的理由,要把這件事的「國家機密」一直守下去。再過幾年,大概已沒有記者及市民記得,有那麼一個「機密」,由程翔從監獄裡帶回到家去。
我無意向程先生責難,余杰批他的「愛國」老調已夠了。我想到的是另一位「帶著秘密回家的人」。
美國總統尼克遜是個倒霉鬼,他結束了越戰,為冷戰打開了一扇窗,跟紅色中國握手,成就不算差。可是,人們總想起他的「水門事件」。不過,事件的關鍵,其實不在民主黨全國委員會大樓的水門大廈,也不在那幾位闖進民主黨辦公室竊秘竊聽的人,而是尼克遜的私人珍藏--錄音帶。
水門事件爆發後,尼克遜撐了好一陣子,照例否認涉及竊聽,但是,FBI、參議會、媒體等不斷調查,一些前內閣成員「爆料」,抖出越來越多問題,包括非常竊聽、盜取資料、非法查稅等等,更指他參與防礙司法公正,買通水門事件中被捕的闖入者。更致命的是,調查發現,尼克遜有自己一套的錄音系統,把他與幕僚及內閣成員的談話紀錄,當中涉及入以上案件。最高法院一致裁定要尼克遜交出所有錄音紀錄。
這些錄音紀錄,即後來稱之為”Smoking Gun”(意即「無可辯駁的證據」),它可以說是屬於尼克遜的「私人物品」,不過,他身為總統,卻不能以此為拒絕交出理由,結果,他選擇辭職,以一介國民身份把這些錄音帶保存起來,把錄音帶帶回家。這些錄音帶一直保存下來,除了少許先前曾交給法庭(也被認為刪去重要部份),沒有曝光,直至他去世。換言之,尼克遜要以個人身份,保存他的私人機密,因為,法庭已判定這些並非不能公開的「國家機密」。
在美國,竟然曾經有一位總統要變成普通公民,才能保護自己不見得光的秘密。
在中國,有太多的普通公民要為國家保存不見得光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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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March 12th, 2008 under 中國, 政治,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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